云城乡建委发〔2017〕30号
币安注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币安注册县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城乡建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江北区“3.28”事故等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2017〕178号)、县安委会《关于加强季度综合督查和每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币安注册安委发〔2017〕5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币安注册安委办发〔2017〕3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城乡建委制定了《2017年币安注册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
2.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
币安注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币安注册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我委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刘泽江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罗伦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直(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管站,站长蔡志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两防”专项整治安全管理情况
1﹒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情况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控高处坠落专项治理若干规定》(渝建安发〔2014〕3号)、《关于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16〕13号)要求,施工单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制定情况,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配备情况及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情况,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的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主要根据《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14〕1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16〕22号)等文件通知,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情况;模板支撑系统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照图施工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其周边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检测和维保,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使用以及维保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两防”工作、危大工程管理,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执行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信号司索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工、架子工以及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应有其他管理人员(如:施工员、测量员等)、作业工人持证上岗情况。
以上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我委安管站、各规建所将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原则上实施一次以上随机检查的施工项目不得低于项目总数的70%,力争全覆盖,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4月底之前)。安管站、各规建所要结合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管理现状,按照本方案要求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做好相应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1日至7月)。安管站、各规建所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安管站、各规建所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为迎接市城乡建委采取 “四不两直”的督查工作,县城乡建委将适时对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安管站、各规建所要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安管站、各规建所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申请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治理重点。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谋划,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行业安全发展。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安管站、各规建所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要对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同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各施工单位于5月25日前将企业自查表(附件1)报送给安管站和所辖规建所;各规建所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15日前将辖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附件2)报送县安管站(联系人:段利,联系电话:55183591,电子邮箱:920790422@qq.com);县安管站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0日前将全县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附件二)报送市城乡建委安全总站。联系电话:023-63672084,传真:023-63672073,电子邮箱:cqaqzz@163.com。
附件1:2017年币安注册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企业自 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17年币安注册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汇总表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
币安注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币安注册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
内 容 |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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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生产 主体 责任 |
建设单位是否落实到位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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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是否落实到位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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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是否落实到位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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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到位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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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到位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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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员 持证 上岗 |
“安管人员”是否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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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工是否持有上岗资格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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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管理人员(九大员)是否持证上岗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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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防 专项整治安全管理 |
高处 坠落 安全 管理 |
是否制定防高坠事故措施并落实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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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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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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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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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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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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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分 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施工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照图施工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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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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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并参与其安全管理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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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防 专项整治安全管理 |
危险 性较 大分 部分 项工 程安 全管 理 |
深基坑、高边坡 |
开挖过程中是否遵循“先撑后挖”原则 |
是□ |
否□ |
防护是否到位: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隔离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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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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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支撑 系统 |
搭设前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后是否检查验收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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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是否按制度执行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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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与扣件是否按照“渝建安发(2016)3号)”文件开展抽样送检工作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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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租赁单位是否办理产权备案(注销)、是否建立安全档案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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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办理安装(折卸)告知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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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是否进行安装验收、检验检测,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配备机械类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记录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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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管理情况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并落实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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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周边是否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其周边是否有效防护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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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毒有害气体实施监测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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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全过程是否进行风险防控 |
是□ |
否□ |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牵头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填报。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17年币安注册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段: 年 月至 月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行 动 开 展 情 况 |
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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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项目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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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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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程隐患(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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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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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本辖区是否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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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辖区派出检查组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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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施工项目(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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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程隐患(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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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治 情 况 |
经济处罚 |
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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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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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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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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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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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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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从业人员停止执业、通报批评、币安扣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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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情 况 |
阶段总结通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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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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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案例(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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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县安管站和各规建所填报辖区内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