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安注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建〔2017〕250号)以及我委印发的《币安注册县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云城乡建委发〔2017〕10号)、《币安注册县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城乡建委发〔2017〕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切实落实较大以上事故隐患防控措施,县城乡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底,在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在制度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实体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整治对象
(一)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
(二)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各方责任主体;
(三)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三、整治主要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
(二)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涂装质量及其外观形象、塔机规格型号“以小标大”现象和现场实体安全状况。
其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前)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应对照《2017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逐台建档备查,城区工程项目部、乡镇工程项目部于6月15日前将附件1分别报送至安管站、片区规建所。
(二)县城乡建委全面检查阶段。(2017年6月25日前)
安管站、各规建所和有关单位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测机构或安全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本辖区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逐项销号。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处罚。
(三)迎接市城乡建委抽查督查阶段。(2017年6月底前)
市城乡建委安全总站将组织检测机构或安全专家开展抽查督查,对评分较低、排名靠后的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我县至少两台建筑起重机械被抽查督查,评分排名靠后且得分低于70分的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执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管站、各规建所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统筹工作。安管站、各规建所及有关单位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并与 “两防”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安管站、各规建所及有关单位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细化治理措施。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分类和梳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安管站、各规建所及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全面检查结束后,各规建所于6月29日前汇总填送《2017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2)至安管站(联系人:段利;联系电话:55183591;邮箱:920790422@qq.com),安管站形成书面材料同时报送市城乡建委。
附件:1﹒2017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2﹒2017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汇总表
币安注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
2017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用表(施工升降机)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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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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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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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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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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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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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备案证号/ 现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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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高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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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要求/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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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资质 |
使用、维保、安装和检测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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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持证 |
司机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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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检测 |
安装检测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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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坠安全器 检测 |
防坠安全期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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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限载九人 |
施工升降机内不得超过九人(含司机),在轿厢内有明显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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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装、拆卸与验收 |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 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项扣2~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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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基础 |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8~10 分 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扣8~10 分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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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装置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扣 6分 未安装急停开关扣5分,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扣5分 未安装安全钩扣 5 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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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限位装置 |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8分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4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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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防护设施 |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分 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8分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每一处扣4分,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一处扣2~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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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附着 |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扣8~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6~10分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8~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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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气安全 |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 6分 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扣4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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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通信装置 |
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扣10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扣4~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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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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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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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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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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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构(人员)/ 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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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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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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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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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第1-5项,如有违反,为必罚项目。
2.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3.其他类似建筑建筑起重机械可参照此表打分。
1-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用表(塔式起重机)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设备备案证号/ 现场编号 |
|
安装高度(m)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要求/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企业资质 |
使用、维保、安装和检测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
|
||||||
2 |
人员持证 |
司机、信号司索工、安拆人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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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装检测 |
安装检测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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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力矩限制器 |
力矩限制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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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附着装置 |
附着装置为原厂设计制造、支座有效铰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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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涂装外观形象 |
同一工地塔吊颜色宜统一,同一街(小)区在建项目宜选用同一色系,未满足条件扣5分; 新开工地使用的老、旧塔吊,须维护保养并重新进行油漆涂装,保证外观整洁才能安装使用,未满足条件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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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装、拆卸与验收 |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 方案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4分 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扣7~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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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多塔 作业 |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6~10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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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程限位装置 |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8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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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护 装置 |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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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附着 |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而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的扣 6~8分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受力计算扣8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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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基础与 轨道 |
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8~10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4分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轨道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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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结构 设施 |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超过规范要求扣8~10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销轴联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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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气 安全 |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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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内容 |
如:规格型号“以小标大”现象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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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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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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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构(人员)/ 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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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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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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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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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第1-5项,如有违反,为必罚项目。
2.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3.其他类似建筑建筑起重机械可参照此表打分。
附件2
2017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内容
数量 |
在建 工程数 |
检查 工程数 |
起重机械 类型 |
在使用 数量 |
检查 数量 |
发 现 隐患数 |
发现重大 隐患数 |
隐 患 整改数 |
签发整改通知书 |
签发停工通知单 |
立案 执法 |
罚 款 |
|
企业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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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台 |
台 |
条 |
条 |
条 |
份 |
份 |
家次 |
家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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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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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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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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