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公司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安[2016]1号)文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16]141号等几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分公司、各项目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几个文件精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科。 附:相关文件附后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