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立即开展201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渝建安发〔2015〕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各有关单位:
春节后各建筑工地即将相继复工,受节日放假影响,该时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为切实抓好春节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复工,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5〕14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节后复工条件
(一)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位
春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到位并迅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节后复工工作中要加强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凡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不到岗的,一律不得在节后擅自复工。
(二)从业人员必须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应有组织地参加复工培训和复工上岗安全交底,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等内容开展培训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施工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三)必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复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应按照《节后安全检查注意事项》(附件)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首先由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组成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签字认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四)防尘降噪等相关文明施工措施必须到位
各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做好防尘降噪等文明施工工作,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确保相关措施到位,以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城区空气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节后复工程序
(一)施工单位自查
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在建状况,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对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形成复工书面材料,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实后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复查。
(二)建设、监理单位复查
项目总监以及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复查合格、达到复工条件后在复工文件上签字准予复工,并将相关复工材料报送安全监管单位。签字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不得复工。
三、严格节后安全监管
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凡是未按上述要求做好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即复工的,一经查实,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即复工的,我站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纳入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币安评价体系的不良记录。
附件: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重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5年2月28日